东方市人民医院 人民南路院区排污许可证延续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康福路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招标公告
东方市人民医院
人民南路院区排污许可证延续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康福路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市人民医院人民南路院区排污许可证延续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康福路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计划编号:YF25013
4.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40000元
5.采购需求及范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满三年,需进行修编工作,《东方市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即将过期,需进行《东方市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工作。
6.项目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
7.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8.项目质量要求:1.完成《东方市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的报告编制并取得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备案回执》。
2.完成《东方市人民医院(康福路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的报告编制并取得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备案回执》。
3.2025年6月20日前取得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新版《东方市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证》。
二、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4、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提供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是面向中小型企业招标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交财务状况运行好的承诺书;
7、竞标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提供响应公司在本市办理其他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成功案例;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 下午5:30。
2.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运行保障部办公室。
3.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
4.文件接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38953682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19日)
四、对本次采购项目、咨询、现场查勘咨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38953682
东方市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