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公告通知

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选聘第三方对我市17家企业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进行现场监测及监测汇总评估报告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16:44 【字体:

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选聘第三方对我市17家企业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进行现场监测及监测汇总评估报告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为做好我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选聘第三方对我市17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询价招标,招标控制价128500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我市17家企业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进行现场监测及监测汇总评估报告的项目

二、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三、询价内容:17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捡测,检测按我市2025年度重点职业病防治工作(国家项目)方案要求,现场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为矽尘、水泥粉尘、煤尘、木屑粉尘、石棉粉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三氯乙烯、氯乙烯、铅及其无机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锂及其化合物和噪声以及自选行业增加木粉尘、其他粉尘(根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确定监测粉尘类型)共2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以上每种监测的因素至少4个岗位,4个工作地点,噪声不少于20个工作地点,审核数据并录入系统。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8.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9.具有履行合同所要求的监测评价项目和续后服务的能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及的1-8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起止日期:202510 20日至20251024下午六点止(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投标地点: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0766818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党员活动中心(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

八、评标方法

  评选工作由本单位询价小组统一拆封确认。询价小组对公告载明的各项要求(资质、报价等)进行资格评审,资格符合要求的。讨论择优确定。


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10月16